安利,  日常

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所感

1、关于家世小说

其实《百年孤独》倒并算不得家世小说体裁,因为它并不是像传统家世小说那样,按照时间顺序按照年表规规矩矩地那样记叙的,也不像传统家世小说那样,以一代为一章,以一人为一节。

百年孤独的特别之处使得读他的人更容易在时代中游历时精神恍惚,是本作的特色所在,但是我自以为可以把他归于家世小说一类。因为对于我一个读者来说,我读它的感觉完全能与读一本家世小说的感觉相匹配。

也许通过与标准的家世小说做对比会更容易说明这一点,这里我用我自己非常喜欢的家世小说澳大利亚作家考林·麦卡洛的作品《荆棘鸟》来做例子,来说明其中的异同。

其实《荆棘鸟》作为家世小说,却也只有三代人的故事,然而字数不达《荆棘鸟》一半的小说《百年孤独》整整讲述了七代人的故事,并且其中的信息含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这一方面是百年孤独作为家世小说的证据,在另外一方面,也有百年孤独不同于传统家世小说的特色体现。在人物表现方面,《百年孤独》远远没有《荆棘鸟》那样的细节,那样贯穿全书的人物心理。本质上,《百年孤独》也并不是想要塑造某一个人丰富的人格,它在整个故事的构建上要超过《荆棘鸟》太多,后者只是在写一段旷世之恋,前者却像在塑造一段完整的史诗。

不过有一个有趣的异曲同工之处是,两本书里面的家族都是从不堪中慢慢发展,繁盛最后又消亡,似乎这些小说里面的家族都难逃一劫。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得到深化,倒不如说这一点使他成为我心目中最家世小说的家世小说。家族这个题材给我的最直观的感受是什么?从古至今,每一个强大的,繁盛的家族全部都将衰亡,似乎这就是每一个家族的最终宿命就是如此。而《百年孤独》里面的故事,从一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因为他们的宿命早早就已经被写在纸上。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作为读者,我们一开始渴望第一世代的男主人的梦想得到满足,后面变得关心起各种角色走向,家族的命运,最终明白一切都已经是注定的。《百年孤独》部分乱序的,不像是一般家世小说那样的规整的体裁的表达使得它塑造出的宿命的高度远远高于一般家世小说,不是某一人的远大前程,也不是两个人的旷世之恋,甚至都不是一个时代的兴衰,家世小说在马尔克斯的手中早已经上升到了最本质的部分,这也就是为什么它会如此的经典。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在最后揭秘,一切的真相浮出水面,我们恍然大悟。在《荆棘鸟》中,象征宿命的契子在一开始就被展现,那个最终没能使我们恍然大悟的恍然大悟,也只是,原来我一直爱着你。

荆棘鸟题记

以上种种已经足以说明为什么我觉得《百年孤独》属于一本家世小说,并且还是最精彩的最优秀的家世小说,以下我将会继续以书中部分内容或事物为联想,讲述一些所思所想。

2、关于炼金术

书中炼金术是一个非常不可或缺的东西,没有炼金术,没有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这个完美无缺的血腥家族史将无法呈现,小说结尾的恍然大悟也无法解释。那么炼金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荆棘鸟题记

炼金术

我们很多人其实可能都有过一个当炼金术士的梦想,从小我们都幻想无中生有。以前看了动画《蔷薇少女》之后,就开始渴望能拥有一个有生命的人偶,属于我会和我说话。制作有生命的人偶的力量并不是人偶师所倾注的感情,不是人偶师对人偶的爱,而是我们的主角炼金术。

炼金术是否普遍理解为炼制黄金的术就好?显然炼金术无法直接用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炼制黄金只是所有炼金术士的愿望中的一个罢了,炼金术士的愿望的本质是从无产生有,这种从无到有的渴望包括物质,也包括生命。简单来说就是,造物主的力量。造物主是谁?家族里无不有对炼金术有兴趣的人,但是他们并不能参透其中奥秘,那么这个故事里面,没有真正的炼金术了吗?但是使用炼金术的不是家族里面的每一个人,也不是吉普赛人,我想,或是“马孔镇”,或是造物主本人。宿命的主人,也就是造物主。我们无法知其目的,但是我们本身都出于造物主之手,我们的宿命就是造物主的拿手好戏。也许造物主只是为了看此拿手好戏。马孔镇最终不复存在了,造物主的目的已经达成,在我们看来,这场家族史诗已经被时光掩去,但是殊不知,它其实已经是造物主囊中之物。

炼金术是不是真的存在?显然炼金术是真实存在并且有实际用途的,因为炼金术进化成了现代化学并被科学所承认。也许炼金术看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它离我们很近很近,其实现代科学和炼金术相比,其表现和本质都没有改变,并且我们已经明白怎么让不同的元素相互转变(核反应),也就是说现代炼金术士已经达成以前的炼金术士未能达成的成就,即点石成金。创造生命呢?我们似乎也做到了,克隆技术可以不通过受精来创造生命。现在未能被破译的难题也许只剩下时空的难题,以及我们的宿命。炼金术曾被称为旁门左道也许只是因为时代的蒙昧使人不敢做此白日梦,而现在我们已经证实了不少炼金术士的猜想,只是也许结果方案与最初猜想相同。所以现在,炼金术已经被后人冠名为科学,继续存在了。

3、关于长尾巴的孩子

初看到长尾巴的孩子的时候,我想到了珍妮特温特森的小说《激情》中的那个长着脚蹼的孩子,她可以在水上行走。她的父母生下她之前犯下禁忌,又试图通过各种办法补救,但是宿命使然,她最终生下来的时候还是长着脚蹼。有意思的事,这种难以摆脱的宿命却是使她摆脱自己的宿命的前提,她长着脚蹼,她叛逆,她与众不同,这些却使她可以在水上行走,不受到拘束,她最终离开水城威尼斯。

长着尾巴的孩子也蕴含其意,代表宿命,代表丑闻,但是好像却并不能像珍妮特温特森笔下的主人公一样,代表突破。“猪尾巴”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小说开头,乌苏拉的姑妈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叔父生下了一个带猪尾巴的孩子,并在二十四岁时砍掉自己的尾巴死去。第二次,也就是小说的末尾又出现一次,第6代子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和姑妈阿玛兰塔·乌苏拉近亲乱伦生出了长猪尾巴的女孩,并最终被蚂蚁吞噬。猪尾巴最终前后呼应,生动了家族背后的阴暗面又深化了整个家族史里的宿命论,前后呼应,如陷入单调的钟摆之中无法逃离。

实际上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虽然听起来怪诞,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它解释成以一种遗传病。这样家族近亲结婚导致这一种遗传病在双重隐性基因下表达也显得合情合理。有意思的是,这么说来长着猪尾巴倒成了家族血统纯正的象征。最后一个家族的继承人也是长着猪尾巴的,家族的最后一个浓缩的点,最终消陨。家族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实际上是有很多外来血统混入其中的,毕竟也不是固执地追求血统纯正的皇室,但是没有一个人能改变这个家族的命运,这个家族的孩子无法离开马孔镇,也无法逃脱自己的宿命,这个后面详谈。

还有就是这个猪尾巴也是《百年孤独》魔幻现实主义流派的体现了,正好借此提一下几乎每个人提到这本小说都会提的魔幻现实主义。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拉丁美洲的神话与传奇故事,构建了这个亦幻亦真,神奇诡异的世界。其中有代表不幸的黄蝴蝶,有会绕路的血流,有因不甘寂寞而回到阳世的鬼魂,有会飞的床单。在这种种奇谲的意象的同时又有着对拉美人民生活的写实。就在魔幻与现实的交织中马尔克斯用丰富的想象力给我们呈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让我们遐想连篇,又沉吟思索。我所理解的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表面上看上去并不科学不符合常识,但是却又不是没有道理没有理论的没有根本的。猪尾巴小孩的出现,并不现实,但是在书中又不是无据可循,它就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一个典型体现。这也使得《百年孤独》中的种种魔幻与爱伦坡那种难讨其究的恐惧有本质上的区别。

4、关于马孔镇

前面讲炼金术的时候说过,也许马孔镇本身是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或者说,一切神秘力量的源泉就是马孔镇,也就是家族的宿命和马孔镇是一体的。马孔镇最终和布恩迪亚家族一起消失,也宣告着这个故事的真正终结。

这里我就不得不说到另外一个“马孔镇”,以及另外一个血腥家族史。不过这个故事却不是另外一本家世小说,而是一个2D解密游戏系列中的一篇《Rusty Lake: Roots》。我曾在这个游戏一面第一次一睹血腥家族史之瑰丽,而在我读了《百年孤独》之后,竟意外发现两者异曲同工,《Roots》简直就是《百年孤独》的游戏翻版,同样的在落寞中寻找出路,建立家庭,发展,世代更迭,最终回归原初。对应“马孔镇”的,正是“Rusty Lake(锈湖)”。

《Rusty Lake: Roots》

在锈湖的故事里面,Vanderboom家族(范•大本)的一对兄弟通过炼金术研究长生不老药,哥哥William(威廉)喝下后肉体死去,记忆变成一个黑影留下转生的种子。弟弟Aldous阿道司)则变成了乌鸦形的阿修罗,并帮助哥哥进行转生。而这里的弟弟阿道司讲承担造物主的身份,也就是炼金术的使用者的身份,借助锈湖本身的力量去左右一个家族的兴衰以达成复活哥哥的目的。以上这些内容属于我在前文中讲的,《百年孤独》中的未解之谜,因为《百年孤独》里我们不知是何人以何故营造宿命。当然《Roots》本作也没有给出这些,这些都是通过同系列作品连贯剧情推理出来的,可惜《百年孤独》并不是系列小说。

下面我讲化繁为简梳理《Roots》所讲述的故事。

1860年春,James(詹姆士)为了继承叔叔(即阿道司)的遗产带着狗狗来到了锈湖。

当然这一切都在阿道司的预料和引导之下进行, 首先诱使詹姆士种下了代表威廉生命的种子,同时在剧情中也暗示了范•大本家族的家族树。而威廉复活的第一个基底也就是自己的心脏,这应该借鉴了古埃及的哲学观点,认为心脏是人在冥界复活的关键。

在继承遗产的五年后,1865年詹姆士遇到了他一生中的挚爱Mary(玛丽)。在玩家的帮助下,他们坠入爱河并步入婚姻的殿堂。

1867年4月26日,玛丽生下了三胞胎老大Emma(爱玛),老二Samuel(塞缪尔),老三Albert(阿尔伯特)。同时因为母乳不够而分类喂养,爱玛喝的是雨水,塞缪尔喝的是乳汁,阿尔伯特喝的是红酒。

这里恰恰进行了三人命运的暗示,雨水代表自然与丰腴的同时又暗示了性与生育,乳汁则代表力量与原初的、良善的欲望,酒则代表着欢愉与危险,这里还指代血液,因为葡萄酒在天主教中代表耶稣的血液。

1870年詹姆士发现了在锈湖老宅里的密室和长生不老药的秘密,他按照配方进行配制。由于这个药水50/50的糟糕特性,他先给他的狗狗试了一次药。从此诞生锈湖系列吉祥物其中之一(狗永生了)结果詹姆士本人却运气太差,或者被阿道司动过手脚,不幸去世。同时贡献出了范•大本家族子代中的第一个献祭部件——舌头。

1876年一场孩子间的“游戏”,为之后几十年的故事埋下了伏笔,大姐爱玛与三弟阿尔伯特争抢蝴蝶,并将弟弟推倒至树下。二哥塞缪尔用弹弓打蜂巢,导致阿尔伯特受伤并对哥哥姐姐产生了仇恨。

从捉蝴蝶来看,爱玛确实有对自然的向往与吸引力。同时也暗示了爱玛对天性的解放和与之相对的招蜂引蝶。

1884年,爱玛17岁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年纪,她怀孕了。这一关在游戏中采用了隐喻的方式,用蜜蜂授粉和闻花受孕来告诉玩家,爱玛事实上是有多个情人,或者说滥交导致的怀孕。这一点恰恰和出生时喂养的雨水的含义对上。

1885年,这一关其实是官方向玩家展现阿尔伯特内心向着阴暗和复仇变化的内容,没什么特别的发生。

1889年,老二塞缪尔是母乳喂养,所以虽然儿时顽皮,长大之后仍成为了一个老实人,而且做了一个木匠。这一年另一位关键性的人物来到了锈湖,那就是塞缪尔将来的妻子Ida(艾达)来到了锈湖,并送了塞缪尔一个烟斗。

艾达还进行了一次占卜,预言了家族的命运,然后嫁给了塞缪尔。另外艾达的打扮和职业正说明她是一个吉普赛人。

1891秋天,爱玛的儿子弗兰克在院子的树下荡秋千,而他的三叔阿尔伯特害他掉进井里。不过弗兰克并没死而是活在了井下,这一点目前只有阿尔伯特知道。

同年秋天爱玛以为爱子已死,可是心中还怀有微弱的希望,故而写了一封信希望儿子可以看到。信的中文如下:“亲爱的儿子 我找了你很久,如果你找到这封信,请在星空里寻找我。你的母亲”

1896年夏天,儿子失踪五年后的爱玛已经哀莫过于心死,在院中留下一幅画后自缢身亡。

1896年冬天,家族里玩了谎言游戏,这里也揭露了阿尔伯特爱自己嫂子的真相。

1900年冬天,有趣的是这一年的标题是结婚照。说明身份低下的艾达想嫁进范·大本家还是很困难,这时艾达和塞缪尔的儿子Leonard(伦纳德)已经出生,说不定是母凭子贵才被玛丽认可。

1904年夏天,家庭合奏,艾达和塞缪尔被阿尔伯特掳走,玛丽受惊吓而死,这时距离玛丽与詹姆士结婚的1865年已经过去了39年,而伦纳德则在墙上“血色将至”的文字下瑟瑟发抖。阿尔伯特使用巫毒术害死兄嫂。

1909年阿尔伯特出于变态的爱,利用自己和嫂子艾达的生殖细胞进行了炼金实验,创造出了一个女儿Rose(萝丝)。此时阿尔伯特仍在喂养弗兰克。

时间往后推,成年后的莱纳德参了军,在战争中被炮弹波及失去了一条腿后就回到了锈湖,而罗丝也慢慢长大。1919年,威廉利用通灵板和10岁的罗丝进行了交流,并告诉她复活自己的仪式。

1924年,罗丝意外发现了井底的弗兰克,在她的帮助下弗兰克得以逃脱。当年阿尔伯特虽然带着南瓜面具,给自己投食时也带着面具,但是弗兰克知道是自己的舅舅推自己下的井,在准备了两年后,弗兰克杀死了阿尔伯特。

1935年,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后,罗丝、弗兰克和莱纳德开启了复活仪式。

在炼金室里,罗丝将范德勃朗家族人员的各个器官摆放在祭坛上,从左至右分别是弗兰克的毛发、塞缪尔的右眼、罗丝的血液、艾玛的眼泪、玛丽的牙齿、詹姆士的舌头、莱纳德的脚、艾达的左眼、阿尔伯特的脑子和威廉的心脏。

树根在吸收器官后就将三人缠绕起来,所有的能量都集中在罗丝腹中的胎儿身上,于是威廉的转生——范德勃朗家族最后的子嗣劳拉·范德勃朗终于降生在这锈湖之上。

《Roots》的故事到此结束,但是锈湖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和马孔镇不一样的是,锈湖并没有突然刮来风暴被吹得无影无踪,相对应的Vanderboom家族最后的子嗣也没有死去。但是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想必是已经很轻易能让人心领神会了。同样的血腥家族史,从一开始就已经被注定的宿命,炼金术,家族的兴衰,超自然的力量,以及同样的魔幻现实主义。

Vanderboom家族树
《百年孤独》人物关系图

湖畔的Vanderboom家族从一开始注定不得善终,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能让他们的祖先重回人世;家族里同样有人痴迷炼金术却不得结果死于炼药,阴差阳错只让一只狗获得了永生;家族的发展与背后的阴暗面一直互相权衡;与吉普赛人通婚,占卜与通灵。

最终来自锈湖赋予的一切富贵都还给了锈湖,而锈湖也把威廉还了回来。马孔镇不复存在,但是锈湖的钟声最终再次敲响。

5、心得

《百年孤独》的阅读过程中我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共鸣,最终我对所谓魔幻超现实主义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各式各样的奇谲魔法巫术的真正魔力似乎是使书本之外的我们着迷,一个家族的兴衰的历史仅仅只用了阅读一本书的时间就被完全呈现。阅读的过程,享受思考的过程已经全部记录在本读后感中,这便是阅读的乐趣所在。

当然,希望各位都是掌握自己宿命的主人,不过要是你有幸成为一首舞曲的韵脚,又何惧落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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